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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儿童乐园两馆一宫电梯采购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1-13  浏览次数:55
项目名称:儿童乐园两馆一宫电梯采购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1月12日至2012年1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3:00至17:00

  开标时间:2012年2月2日9:00

  招标人名称: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烟建集团有限公司

  集中采购机构: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一、项目编号:东区招公字[2012]002号

  二、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本项目采购电梯设备16部(数量:垂直电梯10台、自动扶梯6台),采购项目预算资金671.2万元人民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是电梯设备的生产厂家或是生产厂家出具的能够参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经销)商;

  (二)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2亿人民币或同等价值外币(按公告发布日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授权代理(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三)电梯生产厂家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及特种设备安装、维修(电梯)B级(含)以上资质;

  (四)投标人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维修(电梯)B级(含)以上资质;

  (五)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主要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六)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七)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四、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一楼大厅(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

  五、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提供以下资信证明文件原件(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

  (一)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国家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件。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证件必须体现投标人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

  (二)提供生产厂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及特种设备安装、维修(电梯)资质证书原件或国家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件;

  (三)提供投标人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电梯)资质证书原件或国家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件。

  (四)投标人是授权代理(经销)商的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能够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体现唯一授权);

  招标人及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东城东三路160号)。

  七、监督单位

  东营区发改局、监察局、审计局、检察院、东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东营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参与监督,并邀请东营市黄河公证处公证。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0546-8027918 13668616261

  地  址:东营市东三路111号都市中心D座3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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